“并購重組基本法”升級,為實體經濟引“源頭活水”

文|劉彪
ID | BMR2004
新修訂的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創下多項歷史性突破,標志著資本市場改革進入“深水區”,對上市公司激活并購動能、服務產業升級釋放出強烈信號。
2025年5月,新修訂的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正式落地,創下多項歷史性突破:首次建立簡易審核程序、首次調整發行股份監管要求、首次引入分期支付機制、首次實施私募基金鎖定期“反向掛鉤”。這不僅標志著資本市場改革進入“深水區”,更對上市公司激活并購動能、服務產業升級釋放出強烈信號。
新規的核心突破在于直面過往制度痛點,以系統性改革提升資本配置效率:一是效率革命,通過簡易審核程序縮短重組周期。符合條件的重組交易無需并購重組委審議,證監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。此前動輒數月的審核流程被壓縮至“一周定音”,顯著降低企業時間成本與市場不確定性。二是風險緩釋,通過分期支付機制破解估值難題。允許按股份、按支付對價分期發行,注冊有效期延至48個月。該設計賦予上市公司根據標的經營成果動態調整支付規模的主動權,尤其降低科技型企業并購中因業績波動導致的估值風險。交易雙方從“一錘子買賣”轉向風險共擔、利益共享的長期綁定,大幅提升復雜交易的可行性。三是資金活水,采用“反向掛鉤”激活私募動能。私募基金投資期滿48個月后,鎖定期限最高可縮短50%,此舉精準疏通私募“退出難”堵點,通過縮短資金回收周期提升收益率預期。更多長期資本有望涌入并購市場,為上市公司提供多元化資金支持。四是包容監管,推出柔性規則適配產業創新。將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的監管標準,從“絕對禁止”調整為關注“是否產生重大不利影響”。這一轉變為科技創新企業與國資整合掃除剛性約束,使并購重心回歸產業協同本質,而非機械合規。
面對制度紅利,上市公司需兼顧戰略進取與合規穩?。?/span>一是善用政策工具,優化交易設計。嚴格自查交易是否符合“產業整合、同行業或上下游并購”等適用條件,避免盲目套用導致監管風險,精準匹配簡易程序??茖W設計付款約定,將支付節點與標的業績對賭、技術里程碑掛鉤,并預設股價波動調整機制,防止后續糾紛。聯合長期資本共同挖掘產業鏈標的,利用“反向掛鉤”條款設計雙贏退出路徑。二是堅守產業邏輯,杜絕“偽重組”陷阱。監管層明確要求打擊脫離產業需求的資本運作,并購需聚焦強鏈補鏈、技術升級或規模效應,警惕為短期股價刺激而進行的題材炒作。三是強化合規底線,防范新型風險。簡易程序雖快,但信息披露責任不減,企業需確保披露真實性與風險提示充分性。關聯交易容忍度提升不等于放任,需完善內控避免利益輸送嫌疑。同時,對私募合作方加強盡調,核實其投資期限真實性,防范利用“反向掛鉤”規則套利。當資本市場的“源頭活水”精準灌溉實體經濟,并購重組終將成為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核心引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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